雲林縣政府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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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雲林縣立褒忠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
發文字號:府教學二字第1100519655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函轉新竹市政府有意經臺閩介聘至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
服務之教師,若成功調入應配合事項,詳如說明,請查
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4月1日府教學字第1100057369號函辦
理。
二、該校依華德福教育理念規劃課程,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。
為辦理人智學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,需具華德福相關
背景,倘介聘成功調入,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
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;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,應於起
聘五年內完成,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,
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。
三、又該校國中小教師需能跨領域科目教學,若為導師職務需
完整帶領所任教之各階段為原則(如:國小完整帶領一年級
至六年級,國中為七年級至九年級),另科任教師需視專業
科目,參與華德福相關之帶狀研習。